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技术力量,2018年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30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施办法》等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为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招聘职位25个,计划招聘人数30人。其中:
1.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龙岩市第二医院、龙岩市第三医院、龙岩市中医院),招聘职位24个,计划招聘人数28人;
2.市直民政系统事业单位(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招聘职位1个,计划招聘人数2人。
具体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龙岩市市直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护理人员矫正视力1.0以上,无过敏体质。
5.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18周岁及以上,最高年龄以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为准。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在1982年8月3日至2000年8月3日期间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所有招聘职位: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医学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已签订龙岩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务协议书的毕业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
(1)现为龙岩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截至2018年8月3日,龙岩市辖区内卫生、计生系统原在编人员辞职、解聘未满2年的人员。
(3)根据龙政综〔2013〕58号文规定,在二级及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并已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时还在有效合同期内的。
9.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同胞,可以报考。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日。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于2018年8月3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4.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验)的,均以2018年8月3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5.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省、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单位收集初审后,经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市人社局审定。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龙岩卫生人才网”(http://www.lywsrc.com)、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jw.longyan.gov.cn)、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longyan.gov.cn)公开发布。
“龙岩卫生人才网”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缴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9:00至2018年8月9日17:00。
2.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名。报考者登录“龙岩卫生人才网”(www.lywsrc.com),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2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并确认符合拟报职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3日10:00至8月9日18:00。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和申诉。报考者可于8月3日10:00至8月9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网上进行申诉,申诉时间截至8月10日12:00。
5.网上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8月20日8:00至8月25日8:4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
6.特别提示:
(1)每个考生只能成功报考1个职位。
(2)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职位要求研究生学历以及综合排名前30位的医学院校的本科生愿意从事紧缺岗位(精神卫生科、病理诊断)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招聘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龙岩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
3.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职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职位表》。
4.笔试成绩及其合格线将在龙岩卫生人才网公布,并书面通知各招聘单位。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职位的所有报考者直接参加面试。
2.资格复核。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龙岩卫生人才网、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因故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符合所产生的空额,从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表,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书,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的查询结果(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打印),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验)等材料。
3.公布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在龙岩卫生人才网、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在此之后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方案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的职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上述办法不能区分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5.考核对象属在职报考者,应于考核工作开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职位要求,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选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龙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由龙岩市第二医院、龙岩市第三医院、龙岩市中医院、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并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计委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介入。监督电话:市第二医院:0597-3399186;市第三医院:0597-3291270;市中医院:0597-2881986;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0597-3130205。
十、其他事项
1.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请咨询(0)13606018425;招聘政策和考务等有关问题,请咨询各相关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市第二医院:0597-3399886;市第三医院:0597-3291200;市中医院:0597-2892282;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0597-3130205。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龙岩市第二医院
龙岩市第三医院
龙岩市中医院
龙岩市上杭精神病人疗养院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