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选调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具有事业人员身份的全国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具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以入编时间开始计算);
4.年龄为35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要求3年文秘写作工作经历且至少需提供本人3000字以上原创文稿5篇;
7.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书面同意;
8.历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10.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
三、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见《2020年都江堰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请报考者务必仔细阅读《公告》,并严格按照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名网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http://cdhrss.chengdu.gov.cn,点击“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二)时间安排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人事考试官方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2020年9月17日9:00至9月24日17:00。
网上缴费:2020年9月17日9:00至9月25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17日。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0年都江堰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注册。报名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详细、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个人简历”栏明确填写进入事业编制时间及文秘工作经历、事业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合格等信息)。若对信息填写有误、不完整、不准确需进行修改的,可在报名截止前且未缴费的情况下,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更改报名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考机关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0年10月1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受理申请免缴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在报名及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一致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选调主管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成绩=《申论》成绩,总分100分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申论》。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星期六)(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0年9月29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www.djy.gov.cn)公示。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0年10月1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5.笔试成绩公布: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www.djy.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原件校验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jy.gov.cn)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者本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原件校验需提交如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资格审查表》3份。
③《同意报考证明》1份,应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及入编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聘用岗位等级,事业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④提交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3年文秘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应包含: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具体承担的文秘工作职责,简要工作表现等必要信息),证明由工作所在单位出具加盖鲜章。
⑤提供本人3000字以上原创文稿5篇,由本人书面承诺为原创文稿,一经发现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⑥提供最近一次的岗位等级聘用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鲜章。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按比例笔试折合成绩最后一名若出现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报经主考机关同意后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jy.gov.cn)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后续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根据都江堰市发展工作需求,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招聘到位后,安排到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单位进行岗位锻炼,表现优秀的调配调动到岗位锻炼单位。
(二)选调人员试用期满后拟聘岗位类别及等级按公告中明确的选调岗位拟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调人员执行事业人员工资及有关待遇,按照事业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都江堰市。
(五)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28)61929141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27
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028)89741026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网(www.djy.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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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