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辅助人员2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岗位职责
(一)协助从事公证业务的辅助工作;
(二)根据需要从事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优先;
(二)年龄22以上--32岁周岁以下(1989年10月31日—199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五)家庭政治历史清白,家庭主要成员无犯罪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不强、服务意识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5.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非法活动;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7.其它不宜从事公证业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安岳县司法局三楼301政治处办公室。
3.报名要求和资格初审: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安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业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后),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照3张。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资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资料,以及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的,发放准考证。实际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1:2比例的,招聘机关可实行差额招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等。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仪表举止。
招聘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总人数1:2比例划定参加面试分数线,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不足1:2的可以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张贴公告。面试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公示。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用工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继续保持用工关系。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由安岳县公证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待遇: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文凭未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4000元/月(含五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文凭且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应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月(含五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文凭且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应聘人员试用期工资为6000元/月(含五险、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间安岳县公证处依法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确定正式用工关系后工资待遇在试用期工资标准上每月加1000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的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五险”+公积金+绩效工资+其他福利。
(四)租房补助:聘用人员在安岳县城区无自有住房的由安岳县公证处发放租房补助,其中全日制法学本科标准为200元/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标准为400元/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标准为600元/月。从试用期起,补助期限为两年。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务必于考前14天前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申报“防疫健康信息码”,笔试、面试考前14天建议不离开四川省,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安岳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司法局政治处毕永嘉
监督电话:028-24522483
咨询电话:028-2453486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安岳县公证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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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岳县公证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