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此次公共辅助员招聘岗位主要为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且符合拟报岗位相关要求。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考时间及方式。
1.报考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止。
2.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压缩到一个文件包中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liwenying@szpsq.gov.cn)。如有疑问可咨询0755-84513460。邮件命名方式: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招聘报名表》和《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共辅助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3.资格初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并结合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综合测评。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较多(超过拟聘人数20倍),则根据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情况确定入围综合测评名单。
4.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名材料请勿分开发送或同一邮件重复多次发送。
(3)考生所填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综合测评。
1.综合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综合测评分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评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我们会根据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入围试岗的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生。
(三)试岗。
1.经综合测评合格入围试岗的人员,单位将结合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1-5天试岗。
2.试岗期间单位将组织对考生岗位匹配和专业素养进行能力测试,并对考生资格复审(如: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
3.结合综合测评、试岗、资格复审和体检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三、其他事项
(一)公共辅助员是指与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坪山区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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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