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18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城区部分学校将面向县内公办学校公开选调109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职数
全县乡镇公办中小学校(不含四中、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中层及以上教干)。公开选调的具体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1.近3学年及以上在县内公办学校任教,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须专业对口;
3.教师资格证书须符合报考学段规定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4.按《灌南县2018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的岗位需求。每人限报小学或初中一个学科岗位,不可兼报。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2年以乡村教师身份申报并获得高级职称的;
(2)近3年受到学校及上级部门书面通报处理或处分的;
(3)在2017-2018学年中,其中一个学期内个人病、事假累计达20工作日以上的(产假除外)。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3日至5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在县教育局北楼三楼报告厅
(3)报名时须交材料:《灌南县2018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报名考试费100元。咨询电话:83222525。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试卷满分150分,试卷由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30分,其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20分,其内容为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地点、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3.录取
(1)本次考试设立合格线(合格线为90分),考生总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2)根据考试成绩按学段、报考学科、选调岗位职数及所在学校限录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遇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试总分相同的,按专业知识从高到低录取。
(3)若同一所学校某个学科符合招录条件的人数较多,依据限录名额,分学段、按报考学科从高到低录取。各学校学科岗位限录人数见附件3。
(4)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师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实际从事的教学岗位确定其小学教师或初中教师身份。
4.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录取的人员组织考察。
5.公示
考察合格的录取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在线的“教育专题”中予以公示,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监督电话:灌南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83236689,县教育局(组织科)83236135。
6.定岗
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城区学校岗位需求,分学段、按学科进行电脑派位,确定选调工作岗位。
四、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县纪检、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全县,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灌南县教育局。
灌南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日
灌南县2018年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办学校 公开选调教师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