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
3、上岗后两年之内能持续正常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
专业 | 年龄 | 学历、资格证 (学位) |
备注 | ||
护理部 | 20 | 护理、护理学 | 25周岁以下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
检验中心 | 2 | 医学检验技术 | 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药学部 | 2 | 药学 | 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须持有卫生专业药学(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
三、招聘方法
1、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2、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自2020年9月14日至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桐城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彩照2张。
五、有关事项
1、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护理专业人员录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如不能取得执业证书,自动解除合同。
3、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大中专毕业生标准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56—6197009。
附件1、桐城人民医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35.5KB)
桐城市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