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镇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服务于万宁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本人承诺继续在我市基层服务3年以上的。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岗位;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7.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目前已被录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6)《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9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地址:万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会议室(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市人民医院急诊往北600米)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按规定时间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万宁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名表》(可自行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anning.hainan.gov.cn下载附件,也可到报名现场领表)。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3张1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证书、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表,各类项目报考人员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青团万宁市委提供的报考证明,同时提供继续在我市基层单位服务3年承诺书。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联系电话:0898-62232689。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3、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入围人选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综合分析、专业知识、人际关系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命题和评分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5、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试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工作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的情况。
(七)选择聘用单位。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择聘用单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取高分者),选择聘用单位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后,给予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四)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不冲减用人单位人员原工资及经费。
(五)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0〕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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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宁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岗位设置表.xlsx
2.万宁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名表.docx
万宁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
和“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安排在我市镇
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