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业务信息化系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竞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四、工资待遇
经笔试、面试通过后,聘用期一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12:00。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职位
报考者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
(二)填报报名信息
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发送至402884832@qq.com邮箱。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对报考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此次招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和所报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及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对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通知。
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本次招聘公告中提供的联系人进行电话咨询。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报考者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供现场查验)及复印件一份。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和非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应聘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能力等。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工作岗位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局集中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者缴纳。
联系电话:0826—261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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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