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9日(含)-2002年9月19日(含)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丹东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20年9月19日前取得;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幼儿园)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农村小学班主任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丹东地区户籍,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
(三)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四)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五)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各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19日0时至9月21日24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2.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0日0时至9月22日12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核,须于2020年9月20日0时至9月22日12时重新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到市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9月21日到市人社局1403室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0时至9月25日12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过期不予打印。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除各县(市)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以《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相关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规范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不能用相关证书上的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9月26日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参加考试。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提供辽事通健康码,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三天后,应聘人员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六)资格复审
1.市人社局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审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同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试讲形式面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再次面试确定。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招录单位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3.考察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材料应由2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告知应聘者。
5.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的问题查有实据,所涉及到的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XX农村小学”等没有明确具体学校的岗位,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
3.考生参加2020年度丹东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考试,要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丹东市教育局:2305583;
东港市教育局:7122530;
凤城市教育局:8141113;
宽甸县教育局:5122062;
元宝区教育局:2591028;
振安区教育局:2890148;
考务技术服务:3192771。
举报电话:丹东市教育局:2305652;
丹东市人社局:3192561。
附件:
2.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