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2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黎城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专业分类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3)。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专业要求:要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同,具体详见《黎城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7.年龄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具体详见《黎城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本次报名认定年龄计算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4)因弄虚作假,伪造、编造有关报名材料、证件、信息被追究的人员;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6)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信息查询
1.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9月17日开始通过黎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对整个工作环节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黎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查询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29日(上午8:30-下午17:00);
(3)报名地点: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黎城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表由报名人员自行登录黎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所填写毕业学校、时间、专业要与毕业证所载内容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本人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2.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事档案管理(托管)部门证明、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4张;
(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结束后,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最低应达到1: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经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并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其他岗位使用,具体详见调剂公告。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
报名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能力测试
根据引才工作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能力测试。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满60分的不予引进。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引进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
2.同一岗位成绩相同且关系到体检排名的应聘人员,按能力测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录取,若成绩依然相同,加试一场。
3.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能力测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
4.资格审查合格者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能力测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体检
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因怀孕等不能完成体检程序的,推迟体检,待体检合格后予以公示,再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资格保留1年。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等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考核范围。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闱考察考核资格。
无充分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对其进行考察聘用。
(五)考察考核
对入闱人选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主要采取走访了解、谈话了解、征求意见、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
对考察人员同时要征求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经能力测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批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经黎城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具体聘用意见,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组织、人社、编办、财政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对于聘用后发生放弃聘用资格、无故不到岗等情况的,记入个人档案。
因引才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撤销、整合或重构而造成单位名称、隶属关系等机构编制事宜发生变化的,拟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凡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本人应当申请回避,或者由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决定其回避。
2.严明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记入档案、追究责任。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能力测试资格,在测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等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能力测试等环节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
3.设立监督电话:
黎城县委组织部:0355-6565188
设立咨询电话:
黎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5—8595562
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监督组负责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五、本方案由黎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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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城县2020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