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医疗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宁化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县属国有(集体)企业及社区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宁委办〔2018〕1号)文件精神,宁化县总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我院计划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77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18年宁化县总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6日以后出生);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5.失信人员。
(二)具体条件
详见《2018年宁化县总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通告
2018年8月3日—8月14日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宁化在线、宁化县总医院官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8月14日(周六下午、周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⒉报名方式、地点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A、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网学位证明,报考对“其他条件”有作要求的岗位应提供相关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相关证书、资历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
C、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数码证件照1张;
D、报名现场填写《2018年宁化县总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E、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总医院提供纪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出具的《聘用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协审表》(附件3)。
②报名地点:宁化县总医院人力资源科(宁化县翠江镇西大二路17号行政楼二楼);联系人:李俊,联系电话:0598-6827899。
③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复审,考察时的资格再审和聘用时的资格终审四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资格并不予聘用。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三个部分。
⒈笔试
①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②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用书);
③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
④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 分,最低达标分为60分;
⑤注意事项:非卫计专业技术免笔试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5,需参加统一笔试;护理专业岗位需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⒉面试
①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②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侧重于专业知识的考核;
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报考者,面试满分为100 分,最低达标分为60分;
④注意事项:按1:3的比例(加考笔试的岗位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考试开始后3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加考笔试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护理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
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按照招聘计划数与经过面试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有加试的人员按加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体检缺席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由宁化县总医院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连同考试成绩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总医院报到并按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办理聘用手续(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单位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解除劳动关系一方应承担违约解除的赔偿金10000元。
六、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工资、奖金等待遇与编内专业技术人员同工同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等福利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规定办理。:
宁化县总医院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