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0年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市场监管协管员)岗位计划数为3名,主要从事辅助执法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科专业为食品工业类、食品药品管理类、工商管理类、法律实务类,本科及以上专业为食品工业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工商管理类;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0年9月18日起池州市贵池区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联系电话:0566-3214808)。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持如实填写的《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其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科/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领证地点在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2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岗位具体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由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人员待遇按《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为3年。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66-261793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66-3214807(区人社局)
考务咨询:0566-3214808(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1435(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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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池州市贵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
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