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牧场一线岗位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相关专业条件,贝力克牧场职工子女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
6、锡林浩特市户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xilinhaote.gov.cn/(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时至9月26日17时。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符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4.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或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即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可以降低该招聘岗位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试卷及作答使用汉文。
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笔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或“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需严格按照如下进行:
(1)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报考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校加盖公章的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7)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或“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微信公众号)。
4.面试及相关要求
(1)按照笔试成绩,根据1:2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作答方式进行。达不到比例的,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可以降低该招聘岗位面试比例。
(2)进入面试人员用汉语作答。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招聘网站和相关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如某一个岗位人员未达到招聘数量,可从其他岗位人员中补充。
体检工作由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具体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经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总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牧场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牧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3000元,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贝力克牧场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13327093335(牧场公开招聘办公室)
举报电话:13947992677(牧场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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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公开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