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共1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者本人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户籍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8月22日之前;
报考者需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相关专业条件以及其他岗位要求。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
3.身体健康,能胜任牧场一线岗位工作;
4.女性要求出生日期在1995年1月1日及以后,男性要求出生日期在1993年1月1日及以后。
5.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经历、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xilinhaote.gov.cn/(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至8月30日17:30。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要对报名表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报考者务必仔细查看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牧场公开招聘办公室在报名、初审、复审、考察、聘用等环节始终保留审核权利,无论哪个环节发现考生报考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相符的,随时取消报考者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资格审查时不予审核通过。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牧场纪委和牧场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部门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10号至2020年9月11号。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即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以降低该招聘岗位开考比例。
(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试卷提供蒙汉两种文字,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订制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参加笔试。
(6)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笔试总成绩在相应网站公布。
2.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需严格按照如下进行:
(1)考生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申领本人电子健康码。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牧场。
(3)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简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我盟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日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5)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6)对考前身体状况异常、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本人提前报告白银库伦牧场,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参考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8)查验健康通行码。“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符合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国(境)外旅居史人员,请将查验“考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查验通过者,笔试准考证加盖健康通行码审核合格印章,持有加盖健康通行码审核合格印章者方可参加笔试。
(9)考试前,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加盖健康通行码审核合格印章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10)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白银库伦牧场负责,资格复审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哈斯图雅、鲍慧
联系电话:15249596022、18747908131
(2)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因成绩相同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者,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5)报考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7)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
4.面试及相关要求
(1)按照笔试成绩,根据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作答方式进行。
(2)进入面试人员用汉语作答。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在招聘网站和相关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由锡林浩特市白银库伦牧场具体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不按规定在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经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经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总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对拟聘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白银库伦牧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4.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照牧场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签定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牧场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为准,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聘期间,由牧场纪委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五、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13947908690、15249596022
0479-8890007(牧场公开招聘办公室)
举报电话:13947922000、13684794506(牧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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