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矿产资源监察大队队员4名、内业工作人员1名。
以上岗位除内业工作人员不限招男女,其余岗位限招男性。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能吃苦耐劳,能安心在一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2、内业工作人员要求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和文字表达能力强,沟通协调能力好,熟练掌握word、excel等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
3、学历及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以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相关地矿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10月23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新罗区自然资源局矿管综合股(凤凰路6号北门林业小区办公楼六楼);联系电话:0597-2239016;联系人:杨女士。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两张,综治、计生、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原件。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招考方式
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方式。①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超过6人及以上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福建省矿产资源条例》等矿业基本知识测试。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确定面试人选。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8人的,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应变和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①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从高到低(按性别招聘数分别计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录用人员。②进行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性别招聘数分别计算)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不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总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录取后服从岗位安排。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发给试用期工资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每月2220元(含“五险一金”及派遣服务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参照正式在编人员),可享受绩效奖、平安单位奖、精神文明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罗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新罗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