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
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调配工作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且不限户籍范围。
二、招聘计划
本次越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生招聘党政储备人才3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有关要求等详见《2020年度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
1.2019、2020届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也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
2.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往届博士研究生。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年龄18到35周岁(1984年9月29日至2002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16点。报名采用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整理并以PDF格式提交):
1.《2020年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个人电子相片粘贴到表中“相片”栏内;
2.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初审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17点。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理由将以邮件形式直接回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邮箱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但要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资格复审复核
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统一安排,入围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资格复核由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复审后复核,复审与复核当场进行。经复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考试资格,可领取考试通知书。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对应邀来越城区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人员,根据实际出发地,按省内、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分别给予200-1500元交通补贴;食宿由招聘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负责安排。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将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决定。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采用面试方式的总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先笔试再面试,笔试与面试总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参加面试的人员将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应聘人员最后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后,逾期未领取报到通知书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人才政策
招聘人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同时享受我区双一流引进人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一是住房补贴:对于硕、博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35万元房票补贴。二是生活补贴,对于硕、博士研究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年2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三)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试科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五)招聘等相关信息可在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查询;
(六)本区在编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八)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九)政策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75-88376465;区委组织部0575-88316994;纪检监督电话:0575-8831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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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浙江省内重点建设高校名单.docx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组织部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