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对象和名额
选聘对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扬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扬州市本级岗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扬州大学选聘;县(市、区)、功能区岗位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扬州大学选聘。
选聘名额:100名。包括扬州市本级20名;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广陵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合计80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2.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在2021年毕业并在当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习成绩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奖励人选,学生干部,扬州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
三、选聘程序
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素质测试、综合考察、确定拟选聘人选、体检和复核、公示聘用等。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进行网上报名,在线填报2021年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并及时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到各岗位的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具体岗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9:00—12月11日16:00。
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3)必修课成绩单及排名;(4)院(系)级及以上奖励的证明;(5)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7)学术成果、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超过10∶1的,根据提供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按10∶1的比例进入素质测试;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素质测试。通过资格初审和适岗能力评价的人选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在扬州集中进行,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按照选聘计划1∶3的比例,按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均参加综合考察。综合考察采取网上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确定拟选聘人选。对素质测试和综合考察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选。
6.体检和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扬州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跟踪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选聘人员由扬州市、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填报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
3.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4.选聘人员工作表现优秀者,纳入市、县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
信息发布网址: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扬州人事考试网站)。监督电话:0514—12380(扬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各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见附件1。
六、本公告由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1年江苏省扬州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分布表.docx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