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公办幼儿园园长,人员性质为备案制管理人员,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师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取得省级及以上个人荣誉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持有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有较先进的幼儿园管理理念和成熟的办园经验,并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教育行政管理能力、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以及教学指导和教科研能力。
2.具有5年及以上县(区)级幼儿园(6个班规模以上)园长、副园长或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jjjskfq.dezhou.gov.cn(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6:00
(2)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00-10月2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7日11:00-10月19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园长及教师招聘考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5)工作经历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6)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承诺书(附件2);
(8)证明:报考人员为公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证明(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附件3)。
审查时间及地点:网站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70元/人(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高于合格线的,按岗位需求进行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获奖证书等级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对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管理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资格。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http://jjjskfq.dezhou.gov.cn(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法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安排到本区内公办幼儿园,不服从调剂者不予聘用,聘用后仍参与民办幼儿园教学管理的予以解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说明
(一)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备案制管理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17日。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人员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如仍有疑问,请咨询0534-2753008或2565987。
(六)本公告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教体文旅部负责解释。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534—2753008、0534—256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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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园园长报名表.doc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