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二)具备应征入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18至24周岁(1996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
(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需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五)须在齐河县应征入伍;
(六)限男性。
二、征集程序
(一)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高校毕业生须于8月6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完成“全国征兵网”报名的应征人员于8月7日9:00-18:00携带《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到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齐河县人民武装部三楼)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待发放后提交审核)。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应征人员提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由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应征人员的年龄、户籍、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
最终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数达不到征集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征集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请于2020年8月13日9:00-12:00到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40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军事常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为保证征集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20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笔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征人员中,按征集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征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征集计划,等额确定拟征集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进行公示。
(五)档案审查
考试结束后,进入拟征集范围的人员需向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档案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征集资格。因自动放弃或档案审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组织公示
对拟征集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征集的继续保留征集资格;影响征集并查实的,取消征集资格。
(七)审批定兵
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定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八)签订协议
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拟征集人员签订延期聘用协议,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三、不再聘用被征集人员的情形
(一)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升为军官的;
(二)服役期间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批准入伍后拒绝服兵役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退伍后未按规定到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
(六)达到国家供养终身条件的;
(七)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聘用的。
四、聘用程序
(一)报到
拟征集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和签订的延期聘用协议分别到齐河县人民武装部、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入伍期间档案并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量化赋分。
(二)办理聘用手续
县委编办根据单位空编情况和用人需求,结合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按照当年实际退役士兵回齐人数,分综合、教育、卫生三类岗位,确定专项聘用单位。拟征集人员报到后,根据选岗顺序依次选岗。选岗顺序由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转业士官安置办法量化赋分确定,分数相同的依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成绩确定。选岗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教育、卫生岗位对相应资格证书有要求的,聘用人员应当持有或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五、其他
1.有关征集事项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公布。征集期间,应征人员应确保电话畅通,并及时了解该网站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征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政治考核,贯穿整个过程,对有违反征集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及填报虚假信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征集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征集资格。
4.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兵员征集咨询电话:县人武部0534-5321422
招聘考试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4-5337611
齐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中共齐河县委组织部
中共齐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