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40岁及以下;
3.取得报考专业对应的毕业证、报考学历对应的学位证以及岗位所需的证书和从业经历;
4.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历;
5.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书写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10月23日8:00-18:00;
(二)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总院(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三)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附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证书、从业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业绩证明。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13529771717(赖老师)13529768076(李老师)
三、待遇
有意向报考的人员,可电话咨询或来院面谈。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877-2026654(区卫健局)
0877-2022798(区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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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医学人才报名表.docx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