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全县共引进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42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卫生健康人才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施定向定点招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卫生健康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年龄35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医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以上条件且精通藏语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1.有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夏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联系人:李文静13893989520
孙海生13909419503
索南草15309418001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信网验证报告、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所有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准考证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制作,考生在2020年11月13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领取。
(五)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资格审查由夏河县卫健局、夏河县人社局、夏河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属于不得报考对象,并核实有关证书原件。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11月6日。
四、笔试笔试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试卷统一为医学类知识试卷,采取裸考闭卷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测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三)考点设置。统一在夏河县设置考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尽快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五)雷同试卷处理。经阅卷组确认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违法违纪违规处理。
(六)成绩公布。考试阅卷结束后,县卫健局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公布考试成绩。
(七)其它。此次招聘人员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按照报名人数3:1的比例递减招聘名额。
五、面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由县卫健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的面试,计划聘用人员与面试人员比例不低于1:1.2,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县卫生健康局将及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事项。面试主要采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社局联合对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完成后将正式文件、招聘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报送至州卫健委。
八、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与所在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人员相同,聘用人员暂无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含1年试用期),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引进人员违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约定,在10年服务期内调动岗位或者离开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
1.岗位及条件表
2.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