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本次共有25家事业单位招聘岗位33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对象
1.岗位2001-2004,定向招聘岗位,限海口市贫困家庭高校、高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届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其中2018、2019届毕业生以未曾缴纳从业人员社保费为核定依据,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
2.岗位2005-2018,定向招聘岗位,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2018、2019届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其中2018、2019届毕业生以未曾缴纳从业人员社保费为核定依据,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
3.岗位2019-2027,不限制特定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详见附件1);
7.户籍及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招网”和美兰区政府网站(mlqzf.haikou.gov.cn)网上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3-10月19日。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均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名所需材料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美兰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告、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8∶00至10月26日17∶00,逾期不受理。应聘者登录“2020年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97
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0年10月26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20年10月26日17时准时关闭,2020年10月26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报名应按照岗位要求上传以下材料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有效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和个人信息页);
(3)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在50KB至2MB区间);
(4)学历和学位证书;
(5)学历认证材料。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最新日期且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其他证明材料:报考岗位2001-2004的需提供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家庭基本情况页、家庭成员页;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核验,材料缺失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0898-66755313(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三)资格初审
区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美兰区政府网站。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者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5)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区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前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考生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人选需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出区外。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美兰区纪委监委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群众监督。
咨询电话:0898-6537437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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