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黄埔区纪委监察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员7名,岗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两年。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好;
(二)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中共党员和已取得汽车驾驶证者可优先考虑;
(七)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日-1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黄埔区纪委监察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公开招聘合同制文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hpqjwb306@163.com)进行报名。根据报名情况选择35名左右符合条件者,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阅读理解能力和概括总结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素质,包括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于笔试面试当天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2张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区纪(工)委监察委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试用与聘用
文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文员工资按照区聘用人员的标准核发。
五、注意事项
由于报考人员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区纪(工)委监察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82378483)
黄埔区纪委监察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公开招聘合同制文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黄埔区纪委监察委、广州开发区纪工委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