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岗位:文印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委机关文印及办公室内勤工作;
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身体健康,男性不超过35岁(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0岁(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熟练使用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类、计算机类等专业优先考虑;能熟练电脑打字和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形式
使用1名后勤人员控制数,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
五、聘用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实操-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5日。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从北海市人才网和北海市纪检监察网下载);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复印件。
报名方式:
1.邮递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邮寄至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邮寄报名以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报名日期。)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可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bhjwgbs@126.com。我委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确认。报名人员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可致电咨询。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到北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面试资格、考察、体检、聘用资格。
(三)实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计算机上实际操作office等办公软件排版文件,制作文稿等,优先考虑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的人员。
(四)面试。根据实操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等,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
(六)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组织考察对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集体讨论决定。体检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八)公示。在委机关对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北编办〔2014〕2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时足额为受聘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公开选调有关信息将在北海市人才网和北海市纪检监察网公布。
(二)联系咨询电话:0779—303092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本公告由北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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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