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资格条件
1.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大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可报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3.专业不限,户口或常驻地为广西的人员,性别不限。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来宾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因公出差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
三、聘用形式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来宾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10楼1007室,联系电话:0772-6622958。
3.现场或网上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写《来宾市医保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上报名可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bsybzx@163.com。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相关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在审查结束后,当日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能修改。
(三)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六)聘用。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医保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6622958
联系人:覃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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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