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外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人数4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为35周岁,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至2018年8月15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等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麻章区育才南路13号405室。
报名咨询电话:2733985。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可在下载附件打印填写也可现场填写。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打印纸质版)一份;
(5)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意见。
4、资格审核:
我局对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短信平台通知参加面试。审核资料时,须有两名工作人员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参加下轮考察资格。
3.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聘用及待遇。
1. 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麻章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无特殊原因,由招聘对象与我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受聘用人员的工作服从我局统一管理和调剂。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我局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解除聘用合同;如有违纪违法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2. 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麻章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待遇(2600元/月, 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交部分),列入年度区财政预算。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9-2873631
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