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3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它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报考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发布公告。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报名邮箱:详见《2020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报名材料:报名表(含电子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经工作人员通知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先完成心理测评再参加资格复审,心理测评不设分数线,测评结果将作为面试考核参考内容。完成心理测评且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心理测评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统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6.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均在宝鸡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bjgx.baoji.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4.请遵照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联系人:刘老师0917-378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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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计划表.xls
2020年宝鸡市市级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宝鸡高新区工委组织人社部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