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也可面向社会人员(具体见岗位列表)。本科学历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报名。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第二批)》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下载《甘肃省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9:30至10月30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gansu.gov.cn/),点击“2020年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进入,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电话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岗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联系技术咨询电话。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所属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9∶00至10月31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0月30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于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9∶00至11月6日(星期五)18∶00登录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s://kj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为11月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应聘者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5.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7.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公布。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定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有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后各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九、审批备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备案后的聘用人员,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等手续。
2020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或毕业信息无法进行网络查询的,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不予审批聘用。公示、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经审批备案聘用的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科技厅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由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2.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gansu.gov.cn)公布。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4648949
甘肃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咨询电话:0931-8889434
甘肃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935-261137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
监督举报电话:0931-8834604、8837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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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