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铁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凡河小学千山路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及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择业期内(2016年、2017年、2018年)应届毕业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具有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班主任岗位必须是师范类毕业生。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均不得报考。
9、具体岗位条件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见信息表)
总计 |
班主任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英语 |
信息技术 |
综合实践 |
科学 |
27 |
10 |
6 |
4 |
3 |
1 |
1 |
1 |
1 |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到8月12日报名(早8:30到下午4:30)
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18号 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铁岭县人民政府)东配楼一楼大厅。
电话:78833215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另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与报名信息登记表同版),个人简历,自荐书,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下载)、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准考证、报名信息登记表考生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三)缴费
考生在报名通过资格审查时缴纳报名费10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五、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岗位报名达1:2开考。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笔试于2018年8月18日9:00——11: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8月15日后,登陆铁岭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并登记在准考证上。笔试成绩请登陆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体音美有学科特长考试)。考生进入面试前须到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自荐书(简历),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如出现不合格者,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届时将在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县教育局、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县人民政府网和铁岭县教育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县教育局、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铁岭县凡河小学千山路校区(原师专附小)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铁岭县人社局
铁岭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