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新塘镇沙埔卫生院、石滩镇中心卫生院、石滩镇三江卫生院、中新镇中心卫生院、中新镇福和卫生院、派潭镇中心卫生院、正果镇卫生院、小楼镇卫生院、仙村镇卫生院、永宁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荔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江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乡村医生100名(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纳入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村卫生站临聘人员管理。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服从分配及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6.取得国家承认中等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7.年龄要求男4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已购买城镇职工社保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应聘条件
1.面试应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面试应聘:
(1)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执业范围是内科、全科、中医科;
(2)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的;
(3)取得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执业证的;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考试应聘:
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中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以上人员,经我局组织的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可方可进入面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17:30上班时间(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要求,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址:
(1)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增城区荔城街富力路6号4楼(联系人:石焕华,联系电话:020-32855199)。
(2)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站管理科,具体地址、联系人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填写《2020年增城区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提交本人户口簿(含户主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需提供原件核对。
(3)提交近半年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提交近半年内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提交近半年内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1.综合理论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增城地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类基础知识;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综合理论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zx/tzgg/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综合理论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技能考试环节。
2.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采取临床基本技能操作。
技能考试成绩现场公布。总成绩于技能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均合格者须在技能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领取成绩合格证明。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到合格线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按根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本次乡村医生招聘总人数(即100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的,先按照学历分排名先后顺序,学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统招统分,实行“区招镇管村用”,本次乡村医生报名的意向招聘岗位作为优先分配依据,区卫健局可对报名人所报岗位进行调整。在拟聘的村卫生站、村委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站临聘人员管理。乡村医生聘期合同为三年,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以解聘。
(六)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增城区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方案》(增卫健〔2019〕93号)要求,乡村医生各项财政补助总收入按不低于当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专业技术类)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并结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1.工资待遇(含工资、福利等):主要包括各项财政补助收入和由其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
2.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应聘人员应留意手机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综合理论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招聘公告各工作环节时间皆是预计,如遇突发情况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将手机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手机相关信息。
(四)咨询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020-32855199。
(五)监督部门及电话:区卫生健康局监察科020-32855107。
本公告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石焕华,联系电话:3285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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