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县中医院具体实施,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4。
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1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临床医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我县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按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统一在五河县政府网、五河县中医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中医院人事科。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仔细阅读相关考试要求和附件1《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阅原件并留复印件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2006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三)笔试
笔试具体科目详见《2020年五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笔试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方案另定。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重点是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五河县政府网站、五河县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待遇参照同岗位同类人员执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咨询报名电话:
0552-50256270552-5036250(上午)
监督举报电话:
五河县卫健委纪检组办公室0552-5056768
五河县中医院纪检办公室0552-50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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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五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五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