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计划为3名,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0年10月24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卫生健康委网(http://wjw.chizhou.gov.cn/)、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http://www.czsmh.com/)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9年11月4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08:00至11月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2020年11月10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1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80元/人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农业银行卡。
本次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1:1比例即可进行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市第三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不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三)专业测试
本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不实行笔试,只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方式为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的内容主要是考查应聘人员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按规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由市第三人民医院具体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符合周转池编制条件的,转入周转池编制管理,受聘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池州市卫生健康委网、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务电话:0566-3386015、3393895
监督电话:0566-3393101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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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社会化用人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docx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