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附件2,“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详见《2020年邹平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第二批)》(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专业、学历、学位等须有对应关系)。对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邹平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7: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网址:http://zprc.com/),进入“网上报名”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0年11月5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0年邹平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名表》须由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扫描(JPG格式)上传。报名人员未于11月5日17:00前上传《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的扫描件(JPG格式)。④岗位条件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的党员关系证明。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2日11:00—11月5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通过邹平人才网(网址:http://zprc.com/)予以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评议。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实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体检人选。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为80分。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布。
(四)考察。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取得);《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材料原件。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网址:http://zp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调剂。在第一批考察体检结束后,针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进行调剂安排,应聘人员依照面试评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调剂岗位(调剂必须符合岗位要求条件),调剂只进行一次。调剂计划、调剂结果将在“邹平人才网”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具体岗位、专业条件等有关事宜,请咨询相应报名电话。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邹平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招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
1.2020年邹平市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汇总表(第二批)
中共邹平市委组织部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