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文化交流》杂志社牌子,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等方面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承担浙江文化艺术发展规划、全省电影专项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编辑出版发行《文化交流》杂志等。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岗位2人。其中浙江省对外传播中心岗位1人,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岗位1人(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须在2020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具备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况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0日16:00。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3日-11月1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未通过初审的报名期限内可选择其他岗位再次报名并接受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时,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1月3日9:00-11月11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11月18日—11月20日。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40%: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1.笔试。由省委宣传部自行命题。时间定在2020年11月21日9:00-10:30,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由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时间初定在11月底。面试地点设在杭州,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由省委宣传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发布。
2.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9310。
4.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由省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571—8705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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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