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编制岗位。参加本次招聘的医疗卫生机构70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报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中所报名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并在限制报名期限内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属定向、委培的毕业生;
5.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它要求。
1.学历要求。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名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名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它资格条件。
2.专业要求。
(1)报名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报名人员本科学历的专业为“临床医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其他要求。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证明。
三、招聘线路
本次招聘共在北京、重庆、广州、哈尔滨、沈阳、合肥、成都、上海、衡阳、长沙、武汉、深圳共12个城市设立招聘点,具体线路安排情况详见赴外招聘线路安排表(附件2)。
四、报名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云招聘和现场招聘两种方式进行。为保障每一位报名人员的简历能充分共享给所有的招聘单位,请参加现场招聘的报名人员,登录到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中注册、填报个人信息,投递简历到有意向的招聘单位。
(一)网上云招聘。
1.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10月31日上午8:00至2020年12月12日下午18点期间,登录“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选报招聘岗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网上报名指引(附件3)。
2.各招聘单位在深圳市卫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上审核报名人员填报的资料,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现场招聘。
1.报名人员根据赴外招聘线路安排表(附件2)上的时间和地点,视情况参加现场招聘会,并投递简历。
2.招聘单位现场收集报名人员的简历并审核相关资料,视情况开展现场面试或另行通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来深参加面试。
(三)临床考核。
各招聘单位可视面试情况增加临床考核内容。临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4.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报名人员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招聘现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等。有14天内曾赴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与自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过接触的报名人员不可参加现场招聘会。如招聘期间有发烧、头痛、咳嗽等身体不适,须第一时间报告并离开招聘现场。
五、体检与公示
(一)确定入围人员。
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原则,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综合表现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各自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体检。
各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录取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由各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入职
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会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它事项
(一)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本公告规定和深圳市相关招聘规定的单位和报名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有疑问的可直接联系各单位咨询电话(附件4)。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解释。
(四)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卫生人才网、深圳卫生人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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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