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管理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对象:现任仁化县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薪酬待遇:被聘用者享受政策规定的本县乡镇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五)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职)、技校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现担任本县辖区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党组织书记满3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近5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仁化县新城路59号仁化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16室),联系电话:0751—6390082。
5、报名需提供材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②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③任职证明(须加盖镇党委审核鉴定意见章)。
6、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7、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合格线)。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有关事项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rh.gov.cn/)上公布。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获聘者需服从组织安排,在应聘岗位服务至少五年以上。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639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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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