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建专科学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娄底市编办、娄底市人社局和娄底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热忱欢迎各位有志从事师范教育的人员报名。
一、招聘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相关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见《2020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9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娄底幼儿师范学校人事科(行政楼二楼9213室)现场报名。
3.报名资格审查及程序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截止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3张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报名。
(1)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为全日制。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或具有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或合格证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本次教师岗位的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单位内设部门公章无效)方可报名。
(5)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2020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6)2018年、2019年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有关证明(如未参加社保证明或档案寄存证明)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4.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部分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部分岗位出现无人报考的情况,则由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将空缺的岗位计划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教师岗位。
5.领取准考证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1.各招聘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先笔试再面试的顺序进行(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除外)。
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加专业知识面试等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评委为7人,不设单位评委。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1)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各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各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时长60分钟,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
(2)网络管理岗位、图书档案管理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长为10分钟。
(3)校医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加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每个面试对象时长不超过15分钟。按先技能测试再面试的顺序进行,其中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实际操作)内容为心肺复苏、腹部体格检查、胸部体格检查;专业知识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总时长为15分钟,其中专业知识面试时长为5分钟,技能测试时长为10分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的考试分面试(篮球技能测试+试讲)和笔试二个环节,先按面试再笔试的顺序进行。
(1)面试。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面试内容为篮球技能测试和试讲。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①篮球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测试内容为专项素质(助跑摸高)、专项技术(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实战能力。篮球技能测试时量与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篮球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②试讲。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每个试讲对象试讲一堂课,备课时长为60分钟,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试讲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面试专业评委为7人(技能测试专业评委为3人),所需评委全部从市外聘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占70%,试讲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
(2)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笔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参加笔试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篮球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笔试入围人员放弃笔试造成招聘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内容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结束后,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的考生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其它岗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娄底幼儿师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其它岗位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出现空缺岗位,在应聘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1次。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抽定,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体检的有关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作为综合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经研究进行调查走访。综合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学校集体研究,并报市教育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考察不合格对象: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④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在娄底市人社局网站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学校签定《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学校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4.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学校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5.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该岗位不递补。
6.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学校建立聘用关系,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7.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招聘考试被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的试用期,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之前由聘用单位一律安排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安排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凡在试用期内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的,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招聘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报考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需做好防疫期间自我防护工作,进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娄底幼儿师范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教辅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1910738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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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doc
娄底幼儿师范学校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