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高新区管委会已聘任工作人员除外)公开招聘高新区工委管委部门内设科室副职12名、一般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国家级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双招双引、项目推进、平台建设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3.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部门内设科室副职人选,应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4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工作人员人选,应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应分段提供);
5.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无个人不良记录。
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2020年1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4日14:00—2020年11月8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高新区网站(http://www.whctp.gov.cn/),点击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业绩信息等相关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考试事宜均通过威海高新区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后,本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同意)、《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彩色2寸照片(3张)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履历证明等材料。持有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可一并提供。现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履历业绩评价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4:00—11月8日18︰00。初审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环节的资格,不作为取得笔试资格的依据。未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工作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根据岗位需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量和履历业绩评价得分情况,综合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履历业绩评价设定合格分数,低于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对通过履历业绩评价环节的应聘人员,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比选环节的人员。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综合比选。笔试成绩、进入综合比选环节人员名单及其它相关事项,在威海高新区网站发布。
(四)综合比选
对进入综合比选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组织面试比选,并对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确认。
1.资格复审。进入综合比选环节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彩色2寸照片(3张)。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比选。重点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面试实行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在综合比选基础上,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重点考察工作履历和工作实绩。按规定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发现有影响招聘使用情形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任
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任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实行岗位聘任制。打破行政、事业、企业身份界限,管委会与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对聘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保留档案身份,实行“档案接续”。
(二)实行岗位绩效薪酬。薪酬一般包括固定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实行差异化固浮比,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相挂钩。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高新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薪、奖优罚劣、绩薪相适原则制定。受聘人员试用期满后,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强自己健康管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山东电子健康码等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0631-5629211,5629212
附件:
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