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20名(男性,协助一线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数字化城管中心工作人员5名(其中协调专员3名,女性,主要负责与各单位沟通,发布通知通告、组织培训、解答使用问题;讲解专员1名,女性,主要负责配合主任接待来访领导、组织相关会议、进行会议协调、宣传讲解等;维护专员1名,主要负责大厅设备日常巡检维护,处理突发问题等)。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垣曲县户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学信网验证为准),退役士兵、中共党员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2、遵纪守法,作风过硬,吃苦耐劳,道德情操好,纪律观念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聘用后能按照服务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服从工作分配及安排;
6、具有拟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数字化城管中心工作人员的还需具备:1)协调专员要求:形象好、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及手机操作。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2)讲解专员要求:形象好、气质佳、表达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3)维护专员要求:熟悉安防设备维护,能自主解决简单电脑及设备问题,能在厂家技术员的指导下处理复杂问题。有计算机二级或其它相关证书者优先。
(二)特殊规定
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持有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备一项加2分,同时具备二项加3分,同时具备三项以上加5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正在接受违法审查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发布招聘公告及信息
根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发布招聘信息。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股(七一路26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网上认证证书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中共党员、退役士兵须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退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五)领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1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凭身份证到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只限数字化城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者)、面试三部分。
(一)笔试
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100分。报名人员未达到1:2,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员达到1:2,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计算机知识考核(100分,只限数字化城管中心工作人员应聘者)
该部分测试应聘者的打字速度、准确率和电脑操作、故障排除常识等,测试时间20分钟。
(三)面试
1、笔试和计算机知识考核成绩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举止仪表和城市管理有关知识应用,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成绩确定:城管执法协管员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数字化城管中心报考人员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考核成绩*30%+面试成绩*30%。
按总成绩依次排名,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计算机知识考核、面试成绩结合体检、考核结果,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基本工资2330元/月,纳入县财政预算,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保(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签订续聘合同。不能胜任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招聘纪律
按照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培训机构以招聘城管执法协管员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号,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培训、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3.此次招聘资讯由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发布,咨询电话:03598750116,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工作以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为准。考生报名后,请密切关注垣曲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公示公告。
本方案由垣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