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601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共6名,具体详见《吉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2)。急需紧缺职位不参加全市统一笔试面试,具体考试要求另行公告。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18周岁以上指2002年10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岗位中未注明年龄要求的,一律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
2.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2019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中的专业可按专业名称对应相应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3.学历(位)条件。职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要求“本科学历”,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职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学位方可报考。
4.其他职位条件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2018、2019和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报考。此类人员要求离校时个人户籍或档案或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除公告中另有注明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21届毕业生。
(2)限本地户籍报考的岗位。是指2020年10月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本地户籍,集体户籍除外。
(3)限市(县)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报考的岗位,本市(县)援新余防控一线救治工作的编外医务人员可报考,本市(县)非定点医院的编外人员不得报考。
5、有关要求
(1)江西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即2015年10月及以前进入单位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以解除聘用合同书的签订时间为准)。
(2)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3)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4)正在进行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继续规培或自行申请放弃规培,否则不予聘用。
(5)吉安市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规定时间内不得调动。
(6)参加了2020年医师或护士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对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要求按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执行。
(7)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下午17: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jian.gov.cn/)。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
(二)报名费用。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9:00至11月21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缴费成功之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成功的,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在2020年12月7日-12月11日内登录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入闱面试人员的面试准考证的一部分,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笔试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10:3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点设在吉安市中心城区。
(二)笔试科目和分值。笔试考试科目为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其中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题本共包含6个类别,分别为:中医临床类,代码51;西医临床类,代码52;药剂类,代码53;护理类,代码54;医学技术类,代码55;公共卫生管理类,代码56,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笔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实际操作技能、沟通技能、临床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三)笔试注意事项。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此项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四)合格线分数。笔试阅卷结束后,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将区分不同情况,分层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只有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五)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的为1:3,计划招聘数为5人的面试人员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为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六)笔试、面试和资格审查等考试有关事项将在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上公布。
五、资格审查
(一)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卫健委具体负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入闱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一个岗位缺额最多可递补三次。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应用能力与操作水平。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二)合成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缺席面试的考生不计算合成总成绩,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数,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三)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四)体检由市、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批准聘用文件,各县(市、区)人社局、卫健委及市直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2021届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0日之前到岗,否则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在生产结束5个月之内,不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继续完成体检、及考察等后续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一)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学校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提供近7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三)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四)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五)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六)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七)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十、特别说明和监督、咨询电话
(一)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报考岗位条件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
1.政策咨询电话:吉安市人社局事业科0796-8286112
吉安市卫健委人事科0796-8226389
2.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吉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796-8286792
3.监督电话:0796-12380、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