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省、市、县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及工资待遇
1、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业务岗1:1名(限男性)。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限公安、法律、中文及计算机类专业。主要负责综治中心信息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提升等工作。
2.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业务岗2:2名(男性1名,女性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主要负责综治中心信息化管理、网格化管理,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部门满意度提升等工作。
3、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岗:2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日后出生)。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业务咨询导办、秩序维护、引导填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免费复印等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县委政法委综治中心业务岗和政务服务中心导办员岗聘用后聘用合同三年一签,首次签订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2800元/月(含绩效考核300元),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4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报考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含二维码);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若未发放毕业证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员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填写打印《安福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
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或调减。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具体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于2020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4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8日。
笔试地点:人社局七楼。
2、面试
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时间每人限定10-15分钟。
面试时间:2020年7月4日
面试地点:县人社局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为:笔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3、综合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公示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的考生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用人单位试用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规定,纪律作风散漫,被投诉查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情形的,经用人单位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五、成果运用
本次招聘考试成果两年内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相关用人单位申请,报经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剩余面试入闱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通过体检考察后予以补聘。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796-7626951(县人社局),0796-7622043(县委政法委),0796-7636196(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http://www.afx.gov.cn)。
2、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796-7622475(安福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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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