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洛江区残联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和事业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后出生)。
3.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7.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填写《泉州市洛江区残联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jcanlian@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岗位条件,方可报名。经泉州市洛江区残联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招聘方式
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笔试和面试方式,根据总成绩确定招聘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比例为: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即予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购买县(市、区)辅助器具适配岗位方案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17〕13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5-22630916(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考察入围后需经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泉州市洛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