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实行回避制度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本次共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7名,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招聘乡镇全额事业编制人员2名、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全额事业编制人员7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约定最低岗位工作服务期5年。招聘岗位、职数和条件要求见《辰溪县2020年度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公开)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范围条件。(1)考核招聘对象为本县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2)公开考试招聘对象为本县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务专干)。
3、学历、年龄等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要求见《辰溪县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近的,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认定。
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日为准,计算截
止时间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开始之日,即2020年11月12日(含)。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到2020年10月31日,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得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4、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4)、有吸毒史的人员;(5)我县全额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公开)招聘岗位人员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坏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6)非法串联拉票的、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开考比例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双休日不报名),上午8:00至12:00点,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方式、地点及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辰溪县辰阳镇先锋路32号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会议室(504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携带填报完整的《湖南省辰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辰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附
件3)、《辰溪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各1份。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民政、卫健、信访、市场监督、应急、农业、审计、税务及公民征信管理等部门意见。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须诚信报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的,必须于体检前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5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03室)现场提交书面说明,否则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进入考察、聘用环节的考生不能参加考察、聘用,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一律视为不诚信报考,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列入辰溪县招聘不诚信名单数据库的考生,3年内禁止报名参加辰溪县内所有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除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招聘岗位之外的其它岗位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知识占8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11月25日-11月26日工作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结构化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除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招聘岗位之外的其它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结构化面试时间定为2020年12月12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12月9日-12月10日工作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笔试成绩排名高低依次递补)。结构化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三)成绩合成。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即考试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名)。
(四)考核招聘。报考面向村(社区)干部考核招聘岗位的人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对经15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的有效报名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考察组对入围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从任职资历、文化水平、工作业绩、奖励荣誉、群众认可、考察情况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优先考虑。根据考核成绩,按入围人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的人选。体检后不再另行考察,考核考察体检情况报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程序进行公示与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的顺序,按职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2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排名,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辰溪县禁毒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的通知》(辰禁毒委发【2019】5号)文件要求,将毛发毒品检测工作纳入本次招聘考察政审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禁毒条例》,依法对呈阳性的被检测人予以处理,考察结果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体检和考察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公开)招聘考试人员笔试、面试、考核等阶段性工作分步予以公示。每完成一项,即将结果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信息公布栏。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七、待遇
聘用人员进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相关事项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报考人员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不得报考。考试全程需落实“三查”措施(即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身份信息),考生要主动提供行程码。省内(常住)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一直为绿码的报考人员,需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省外(含返辰人员)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14天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红、黄码转绿码人员须提供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境外来(返)辰报考人员需进行健康监测,提前报告最近14天内活动轨迹和健康绿码,须提供14天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近7天内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确认身体健康并提交健康码、行程码和《辰溪县2020年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后,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参加考试。
(四)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通知等事项,均通过“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因个人不及时关注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投诉电话: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5222230、0745-5252166
辰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5-522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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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辰溪县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020年辰溪县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情况调查表.docx
2020年辰溪县考核(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辰溪县委组织部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