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共引进31名,其中综合类2名、教育类22名、卫生类7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专项引进2020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11月20日)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出具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名证明信》,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此次引才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11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18日11:00-11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11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11月21日16:00
引才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11月2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不能出具的,可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及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6)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引才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于11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面谈、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进行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太白湖新区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按人岗相适原则调剂安置,双向选择。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服务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太白湖新区所属镇街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优先予以调任。
五、其他
1、此次“优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优才计划”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附件1:2020年济宁太白湖新区事业单位第五批“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doc
附件4: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名单.doc
济宁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