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地质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地质工作;
(五)人事档案完备;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2020年11月9日至17日,以邮件到达我中心人事处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报名者请填写《航空物探遥感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人员报名表》(附件),同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著作论文、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一起发送电子邮件至agrsrenshichu@163.com。
邮件主题请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填写,例:XX岗+张三;
附件文件名请按照“应聘岗位+姓名+附件名称”格式填写,例:XX岗+张三+2020年报名人员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中心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负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按时间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三)考试(笔试、面试)。笔试总分100分,成绩不低于60分方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5的,按照实际人数开展面试。面试采取综合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能力水平考察。
(六)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选。由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备案。
(八)公示。拟聘用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地调局官网、航空物探遥感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10-62060010
邮箱:agrsrenshichu@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1号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人事处
邮编: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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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