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业务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
4.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博士后人员(2020年11月30日前出站)和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科学研究岗业绩成果条件
1.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其中至少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取得较为突出的地质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二等奖(排名前2)及以上;
(3)近五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国际SCI检索论文3篇及以上;
(4)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
(5)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2.同等条件下获得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在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大学担任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相当职位)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7日。
2.报名方式:填写《中国地质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代表性论著和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到dkyzp@cags.ac.cn(文件夹格式为姓名+工作部门+岗位)。
3.其他要求。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及拟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地质科学院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中国地质科学院网站公告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对象通过中国地质科学院网站予以公告。
1.考察:组成考察组赴应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体检:对于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安排统一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条件、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中国地质科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公开招聘统一服务平台、中国地质调查局和中国地质科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一)进入中国地质科学院成为正式在编人员;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中国地质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贾老师
咨询电话:010-68999984、6899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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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