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须于正式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大专学历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岗位类别:行政辅助岗
2、工作内容:从事天河区新开办企业“一网通”印章排版、刻制、备案等相关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反计生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与邪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岗位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及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第3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其中,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1985年11月18日之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12:00、14:00-17:00,11月19日9:00-12:00。(如截至11月19日12:00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10人,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13号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11室。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报名,均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均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面试: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名次如有相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3:1的,则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确定。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100分制,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也不得作为递补人选。
(三)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生笔试、面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相关考试成绩判为0分。
五、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达标标准参照《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适应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从相同职位应聘者中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1、考生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离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特别是本人专业代码是否与报考条件相符。
(二)请应聘人员于报名前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办理学历在线验证,并下载保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作为学历鉴定证明。
(三)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四)由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相应增加了“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应聘人员特别留意!
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和《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详见附件4),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穗康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者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请应聘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招聘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参加报名及考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769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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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职位表c.doc
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b.doc
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b.doc
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