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有两年及以上相应岗位连续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中山三院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良好。
3.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4.年龄一般要求4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需具有履行职责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较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6.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后在医院从事相关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完成国家级外派支援任务满一个月及以上的一线人员,对最高学历要求放宽至本科。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将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医德医风/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6.曾发生过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或服务缺陷的,或因违反学术道德受过处理的。
7.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
8.录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只受理在规定时间上邮箱报名,并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1.邮箱报名(2020年11月6日~19日)
请应聘者于2020年11月19日24:00前(以邮箱记录为准)将应聘材料发送至zssyrszp@vip.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编码+姓名”(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C1张三”),邮件应包含以下四个文件:
文件一:应聘材料(1)-(2)(手写签名版)合成一个PDF扫描文件,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1”(如“C1张三1”);
文件二:应聘材料(3)-(6)原件合成一个PDF扫描文件,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2”(如“C1张三2”);
文件三:应聘材料(1)Word版,命名为“职位编码+姓名3”(如“C1张三3”);
文件四:应聘材料(7)Excel版,命名为“职位名称+姓名4”(如“C1张三4”);
2.现场报名(2020年11月20日及11月23~24日8:00-12:00;14:30-17:30)
地点:广州天河路600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3号楼(综合楼)19楼1921室人力资源管理部
请提交纸质版应聘材料(1)-(2)原件、(3)-(6)复印件(纸质版应聘材料应与电子版一致,双面打印,须备原件核查)。
应聘材料包括:
(1)《中山三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至少两名高级职称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应注明专家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方式等)(附件3);
(3)身份证;
(4)高中毕业以后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所有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可通过“学信网”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学信息网”认证)。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出国学习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后发表第一作者论文、获批科研基金(主持及参与)或其他业绩材料。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
(6)应聘者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含应聘者所在单位年度考核、医德/职业道德考评以及其他奖惩情况)(附件4);
(7)《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5)。
(二)资格审核
医院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笔试。笔试名单将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基本知识、理论、业务水平、技能及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不同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将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最低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面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心理测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能力和素质,满分100分。综合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成绩;英语面试不计算分值,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不计算分值,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70%。总成绩低于70分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进入推荐学校评审范围。
考试总成绩作为推荐进入学校专家评审小组会议的依据,成绩不计入中山大学专家评审小组会议审议环节。
(四)医院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五)公示推荐人选
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中山大学专家评审小组评审
经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通过的,提交学校附属医院(中心)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提交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中山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八)体检、考察、试工
1.医院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2.有必要时试工1~2周。
(九)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对体检、考察、试工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将在中山三院官网公布。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录用人员,中山大学按规定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事业编制进人手续,医院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根据国家政策、大学和医院相关规定实行职务聘任制,执行国家政策和医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
3.年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时间截止期限计算至2020年9月30日止。
4.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面试,凡未携带者,或与所携带证件个人信息存有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来院考试、面试者住宿、差旅费及伙食费均请自理。
七、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中山三院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山三院监察科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5253117(人力资源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85253190(监察科)
点击下载>>>
2020年中山三院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2020年中山三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应聘中山三院事业编制人员推荐人推荐意见.doc
2020年中山三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docx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