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8至35周岁,性别不限,普通高校专科以上的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
招收聘用人员10名。其中:
1.综合岗位3名,所需专业:法律、会计、中文及相关专业。
2.医保经办岗位7名,所需专业:社会保障、药学、医学、护理及相关专业。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愿意从事医保经办业务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在防城港市人才网和市医保局网站公布招聘简章。
报名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7日止,工作时间的8:00至17:3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报名。现场报考人员到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六楼办公室报名(中心区金花茶大道,市中级法院旁)。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板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通过信函、邮件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最迟于面试前2天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邮箱:fcgybzx@163.com。
2.面试。面试由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场统一安排在防城港市进行。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的相关信息在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布。
3.体检、政审。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聘用。经体检、政审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被聘用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大学本科学历2500元/月,大专学历2400元/月)+聘用后工龄工资+伙食补贴+年度绩效奖构成。聘用人员均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且表现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骆瑛,287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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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x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