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
7.岗位表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2020年10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③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报名者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平台”点击“亭湖人社网上报名系统”网页,进行报名。
1.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20年11月27日9:00-11月29日16:00(星期六、日正常报名咨询);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00-11月30日16:00;资格初审按照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初审结果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陈述申辩,电话:0515-66691261。
3.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11月27日09:00-12月1日16:00。通过初审的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按照岗位要求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20年12月2日9:00-12:00。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10日-11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15-66691261。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可按照《笔试准考证》标注的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成绩查询”系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分数。
5.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当场向盐城市亭湖区人社局陈述申辩。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者)。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网页公布,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分数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分=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四、聘用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时,取笔试分数高的参加体检;笔试分数再相同时,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网页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苏组通〔2019〕5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nghu.gov.cn/)首页“网站导航”点击“人社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其中2020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未在亭湖区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的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办理调出和辞职手续。
五、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5-66691261。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66691293。
本公告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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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q.xls
盐城市亭湖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